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2号)
鄱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
雷垦华的鄱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朱晓军的鄱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臻的鄱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