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人大常委会收悉市人大饶常函(2019)2号《关于做好省人大环资委执法检查和环保赣江行前期暗访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函》后,我县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向县环保局及城管局传达上级函内容,并依法加强督促和监管,督查县有关单位迅速行动并在本月下旬,整改落实到位。


4月中旬,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迅速对暗访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通过向万安三峰中央城周边居民走访调查,该三期绿化项竣工后,未再出现夜间施工深夜拖渣土扰民情况。对周边居民反映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环境执法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了环保法律宣传与批评教育,并强调要求施工单位今后在城市市区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抢修、抢险或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夜间施工,必须有县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确保广大居民环境权益不受侵害。(彭晓东) |